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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,畅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,使参保单位和个人足不出户就可全程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,根据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19〕209号)文件精神,自2020年9月15日起,临清市参保单位测试启用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票据,自10月9日正式启用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票据同时停止使用纸质社保基金票据。
聊城市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实施细则 临清市人社局咨询电话电话:0635-71217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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